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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章 夜月寨(2 / 2)

虽然来的时候不过两百人,和这座大山里同样艰难求生却人数众多的汉人不能比,但九黎族特有的团结和彪悍,使他们在这座大山里立住了脚,并就此在这座大山里繁衍生息。

夜月寨的主业还是耕作和狩猎,但遇到‘肥羊’,也还是会‘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

当然了,夜月寨主要凭借的是一条从山外平原通过大山的一条秘密小道,不仅可以过人还可以过马匹,虽比不上几十里外娘子关那条大道那么通畅,但也会吸引一些不愿意交通关费或是违禁品的商人不顾危险通行。

夜月寨倒也不是每单必抢,讲究的就是一个看谁倒霉,要的也不多,也不玩那种杀人越货的勾当,留下些银两或是生活必需品即可,套用未来的一句话那就是讲究的是一个‘可持续发展’。

可随着时代的发展,娘子关那边的道路越扩越好,通关费也越来越便宜,进出晋省的路也越来越多,什么铁路、火车都开始投入使用,商人们的选择越来越多,这条给夜月寨提供了两百多年可以‘可持续发展’的财路就这样逐渐的被断绝了。

就像一家公司,以前一月可开一单,加上自家种点菜,可以让广大员工湖个肚儿圆,结果到后来,一年才可以成一单,你说广大员工是不是得饿肚子?

而夜月寨如今的人口规模,可是高达1000人,这还不包括依附夜月寨并和夜月寨结亲的汉人。

那倒不是说九黎族有多喜欢汉人,那也是被迫的

,不然就凭当初的两百号人,那不早就是近亲繁殖,后代不是傻就是憨?

汉人重儿,九黎族重女,正好各获所需,所生女儿归夜月寨再和寨内人婚配,产下属于自己的族人。

人丁兴旺是好事,但土地就那么多,而且山地贫瘠,大家伙儿一年吃不上一顿饱饭却真不是个事儿。

所以,龙英的父亲才做出那个决定,不再固步自封,挑选出自己最聪慧的女儿去外面看看世界,以给夜月寨带来新的发展思路。

否则,再继续走祖宗的老路子,夜月寨的上千族人迟早得被贫瘠的食物和艰难的生存环境消灭掉一半。

大自然的物竞天择,再残酷不过。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种田流土匪寨子渴求新发展机遇、派出族中智者跨越千山‘留学’的故事。

然后,三年前,女留学生带着山外的各种新鲜见闻回来了,并接替了已生病故去父亲头人的位置,带着‘乡亲们’致富!

然而,残酷的现实并不是那么好改变的,别说留学山外,就是留学海外,有堪比马斯克的脑瓜子,龙英也没办法立刻带着‘乡亲们’过上好日子。

甚至,三年的时间,她连改变自己族人那些顽固观念都做不到,包括她那位在自己离开前才3岁的‘傻’弟弟。

当然了,那个‘傻’只有她这个当阿姐的有资格说,在其他族人眼中,龙岩可是寨中年轻人的翘楚,着名的捕猎小能手。

你就说一个不过十岁的孩子,连猎狗都没带,就靠着自己改良过的祖传迷魂香,迷晕了一窝山猪,让全寨近千号人吃了个肚儿圆,牛逼不牛逼。

别说找到山猪窝很难,山猪那可是山中有名的杂食性动物,素的从树皮到植物枝叶再到根茎,荤的从虫子到老鼠到鸟卵再到野鸡甚至毒蛇,那可是生冷不忌、见啥吃啥的主儿,那副肠胃早已锻炼的近乎百毒不侵。

结果龙岩可倒好,不仅找着了山猪窝不说,还硬是用改良过的迷魂香把山猪迷了个七荤八素,等族人们都烧好开水,都还没几头能哼哼的。

还能哼哼的,都是牛皮的猪!

沉老六......(貌似老子被土匪内涵了!)

可让龙英头大如斗的,也是这个号称全寨捕猎天才的傻弟弟,眼前那些她都没法叫出名字的武器,无一不昭示着,被绑成山猪的那两个蠢货,和夜月寨远远看到过的那支大军有必然联系,哪怕他们并没有穿深蓝色军服,而是穿的一种花里胡哨的衣服。

黄橙橙足有千发的子弹带就缠在机枪上,不用试就知道光这玩意儿一个就足以秒杀寨子里上百杆鸟铳,哪怕再加上那门石炮!

论冷兵器,夜月寨还真不怕任何人,寨子里哪怕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不过十岁少年,都腰悬利刃,青壮更是装备着以祖法打制的九黎之刃。

长达五尺刀身修长的精铁打制之刃,可为刀、枪之用,且可单、双手变换使用,若用以冲锋陷阵,远胜单刀!

夜月寨多年积累之银,大部皆用作铸造此刀,但族人从未有所怨言,因刀法和祖传兵刃是寨子立足之根基,方圆数十里,匪患众多,亦无人敢惹。

但现在是热武器时代,龙英却是再清楚不过。

若是因此招惹了那支大军,别看夜月寨地形险峻,覆灭不过是分分钟之事!

她现在内心中天人交战的时,是归还武器并赠送物资表达歉意以求得寨子安稳,还是干脆连人带物尽皆埋掉,就像是那两个蠢货从未来过这里一样。

可两种处理方式都有致命可能性,前者若是睚眦必报之辈,下山之后定然引大军前来,是匪或不是匪都已不重要,全寨无人能活;

而后者,看似最简单不过,其实凶险更大!

龙英在山下也明白一个真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光是从这些精良装备来看,就知这二人绝不是普通军兵,那支大军绝不可能任由其失踪,寻找几乎是必然。

而夜月寨虽然距离他们失踪地足有七八里山路,但换做任何人,都会把怀疑目光投向这里,如果被他们寻出蛛丝马迹,一样是全寨团灭结局。

“这个混球,明知此时有大军在侧,让他不要下山惹事,还要去招惹来这等大祸!龙岩呢?让他滚过来!”龙英被太阳晒得发红却显出健康之美的俏脸上尽是苦色,叱吼道。

那边站着的一排青年面面相觑!

他们都是龙岩一起长大的发小,这次下山没猎到山猪却猎到两个蠢人,虽然身上没啥钱,但那两杆大枪和手枪却是好货,在龙岩的率领下他们不辞辛劳的抬了七八里山路来跟头人邀功。

人之所以不当场宰了,那也是龙岩大聪明说在这里宰估计会被其同伴发现,倒不如带回寨子往夜月峰背后那道绝壁一丢,神仙也找不着,顺便还能听听自家阿姐的意见。

结果倒好,都还没看到人,就看到那几杆令人垂涎的枪支,头人就脸色难看的不行,现在更是开口痛斥龙岩。

显然,龙岩比他这帮小兄弟们要鸡贼的多,见势不妙趁着自家阿姐一个不注意早就熘了!

......

“老子那衣服不叫花里胡哨,那叫迷彩服!”

数百米外被绑成山猪似的沉老六正大声反驳对面那位称呼他为‘憨蛋’的青年。

土鳖!这是沉老六给这个膀大腰圆、腰间还挂着一把长刀明显不是汉族青年在内心中起的外号。

之所以不大声喊出来,沉老六又不傻,那把长刀一看就是能杀人的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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